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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微之二十四】山西吕梁于成龙:“天下廉吏第一” 清俭家风传世
发布时间:2017-03-10 07:47:24   点击: 10332次  

于成龙雕像

      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号于山,清代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

  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于成龙参加乡试,考取副榜贡生。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龙被任命为广西罗城县知县。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今重庆合川区)知州。由于招民垦荒政绩显著,康熙八年(1669年),于成龙被擢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后历任代理武昌知府、黄州知府、下江防道、福建按察使、福建布政使、直隶巡抚、两江总督等职。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卒于南京两江总督府。去世后,被追封太子太保,赠谥号“清端”。

  于成龙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被康熙赞誉为“天下廉吏第一”。

于成龙故居

      于成龙家族故居位于山西省方山县北武当山西麓来堡村,据考证,由于成龙的父亲于时煌祖屋、于成龙的兄长于化龙故居和于成龙故居三个院落组成。

  这三个院落都靠山而建,窑洞形制。其中于时煌祖屋在最东面,正屋九间,坐西向东三间。祖屋高程要比于成龙、于化龙兄弟的故居高三米左右。祖屋建于明末清初,其中最东三间有雨檐廊柱。于化龙故居正屋五间,建于清代早期,东西厢房分别是豆腐坊、油坊醋坊。于成龙故居在最西面,正坊五间为于氏后人后来新建,坐西向东五间,是遗存清早期建筑。目前,这三个院子都经过山西省文物局古建所维护,是山西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于氏族规家训

  康熙四十六年,于成龙长孙于准秉承先祖遗风,在整理编纂《于清端公政书》的基础上,总结汲取于氏先祖的家风家训,历时四年,续修《于氏宗谱》,编订《于氏族规》22条,《于氏家训》41条。

  于氏族规家训以“勤耕读、尚节俭,循法礼、孝乡里,廉仕吏、存仁德”等为核心要义,涵盖“勤、俭、学、善、廉”等朴素道理,既是对于氏先祖良好品行的总结与传承,更是对后人行为规范的谆谆教诲和殷殷期盼。

  于氏族规家训没有空洞的说教,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怎么做,做成什么样,都清晰明确,娓娓道来。譬如“人贵立志。志非大言不惭之谓也,乃念念向上一等做去”;又譬如“我志在富,则当以勤俭致之,我志在贵,则当以读书致之,所谓有志者,事竟成也”。

  于氏族规家训对于于氏后人养成恭良谦让、急公尚义、勤俭持家等行为品质具有重要作用,对当地民俗民风也有着长远影响。


 ● 视频脚本

  一代廉吏于成龙:耕读传家风  清廉振家声

  【盲人三弦书说唱】

  说古今, 道古今, 华夏文明万古青;

  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廉吏就要数那于成龙。

  于成龙是山西吕梁人,出生在方山县来堡村,

  明朝末年考上副榜贡生,45岁才当上清朝县令。

  广西罗城到江宁, 做官做到正一品,

  清正廉洁为百姓 “天下廉吏第一”人。

  巍巍吕梁山,东与太行并驾,西携黄河奔流。几百年来,在这片被黄土覆盖着的梁峁沟壑间,一代廉吏于成龙的故事被广为传颂,枝繁叶茂的于氏家族在这里繁衍生息,人才辈出。回望黄土高原上的这一名门望族,滋养她的不仅是吕梁这一方质朴厚重的水土,更有那于氏家族“耕读持家、清廉居官”的浩荡家风。

  位于吕梁山中段、方山县境内的北武当山,是一座高大雄奇的秀丽山峰。在北武当山南坡的脚下,有一个名叫来堡村的小山村,便是一代廉吏于成龙的故乡。

  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属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明万历四十五年(公元1617年),于成龙就出生在来堡村这一排简朴的窑洞里。明崇祯十二年,于成龙中“副榜贡生”,清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45岁的于成龙才开始步入官场,历任广西罗城知县、四川合州知州、湖广黄州同知、武昌知府、黄州知府、下江防道、福建按察使、布政使、直隶巡抚、两江总督等职。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卒于南京两江总督府。

  在他为官的20余年中,始终坚守“清、慎、勤”之风范,自甘淡泊,清正廉明,一心为民,两袖清风,深得百姓爱戴和朝廷赏识,三次被举“卓异”。老百姓称他为“于青天”、“于青菜”、“于豆腐”,被康熙誉为“天下廉吏第一!”去世后,康熙亲为于成龙御书碑文,追封太子太保,赠谥号“清端”,赐御书匾额“高行清粹”,赐御书对联“历仕甘棠随地荫,两江清节至今传”。

  康熙四十六年,于成龙长孙于准,秉承先祖遗风,在整理编纂《于清端公政书》的基础上,总结汲取于氏先祖的家风家训,历时四年,续修《于氏宗谱》,编订《于氏族规》22条,《于氏家训》41条,使于氏族规家训成为吕梁于氏族人世代践行的行为规范。

  一、耕读育家风

  透过《于氏族规家训》,穿越历史时空隧道,我们看到的是一幅吕梁于氏族人勤学耕读、行孝乡里的感人画卷。

安国寺

      在吕梁市离石区城西10公里的山坳里,有一座千年古刹安国寺,于成龙45岁出仕为官之前,曾在这里苦读六年,至今遗存有“于清端公读书楼”。置身安国寺,抚碑睹物,于成龙家族“勤耕读,孝乡里,重仁德”的遗风,昭然可见。

  于成龙文化研究会会长 高林清:

  于成龙23岁时考上“副榜贡生”,之后由于明末清初时局动荡,40岁才通过吏部考试成为“候补知县”。这个时候,父亲在家染病,于成龙为了侍奉有病的父亲而没有“补缺上任”,直至父亲去世又守孝三年后,45岁的于成龙才开始步入仕途。

  于成龙幼年丧母,父亲续娶李氏,于成龙恪守礼道,对继母非常孝顺。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继母去世,于成龙当时在黄州任知府,由于地方形势紧张,总督奏请朝廷让他在任守制。五年后,于成龙才得以请假回家,这是他为官23年间唯一的一次回乡省亲。其尽忠报国之心、奉亲敬孝之情,由此可见。

  正是于成龙对“耕读孝行”的言传身教,其子孙也多以“仁存正德、乐善公益、博施济众”而闻名乡里,受人称颂。

  吕梁市离石区安国寺文官所所长 陈雷:

  于廷翼是于成龙的长子,自父亲于成龙出仕之后的数十年间,于廷翼悉心奉养祖母和母亲,代父抚育两弟,以至成人。他虽然自奉节俭,但在周济亲友族人,以及筑路、修桥等方面,从不吝惜。康熙二十五年,于廷翼把自家的五亩土地捐给了收养鳏寡老病无依者的养济院。康熙三十四年至三十六年,永宁州连续遭受自然灾害,接着又发生瘟疫,米价大涨,于廷翼与族人每月将家中存粮接济乡人,名为借给,事后却将借据付之一炬。

  于成龙之后,长孙于准是于氏家族的又一名吏。康熙四十八年告老还乡后,好义乐施,周人之急,济人之危,州人之中受其恩德者,不计其数。

  于氏先祖勤于耕读、孝行乡里的躬行实践,正是《于氏族规家训》中“孝为百行原”、“博施济众,以仁存心”等家风要义的思想源泉和深刻诠释!

  二、清廉振家声

  “孝行于家而能忠施于国,德被于乡方可勤廉于政。”

  顺治十八年,于成龙怀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抱负,抛妻别子,远赴边荒之地广西罗城履职。临行时,他嘱托长子于廷翼:“我做官不管你,你治家莫想我”,以身许家国之志,义无反顾地踏上了终其一生的廉吏之旅。

  初到罗城任县令,他插蒿棘为门,以土砾为几案,日食二餐甚至日食一餐,习以为常。百姓怜其清苦,有时凑少许银钱,供其购买盐米之用,他均婉言谢绝;

  在黄州八年,益励清介,恶衣蔬食。赴任福建时,仅被褥一束,朝衣一袭,沿途以萝卜为干粮,且作压船之物;

  在福建,外藩来的贡船或有所献,他一概拒绝。而布政使衙门常常连薪米也供应不上,他将自己的衣物典当换取食物;

  在直隶巡抚任上,他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颁布《严禁馈赠檄》,明令所属官员不准趁着年节收送礼品;

  在江南两江总督位上,他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佐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百姓因而称他“于青菜”。

  山西省文化厅艺术档案馆副馆长 电视剧《于成龙》编剧 马连伦:

  于成龙清廉俭朴的品行,既非刻意清高,也非愤世嫉俗,更非邀功博名,而皆出自于其至诚本性。于成龙曾对僚属说:“我生来无他嗜好,布衣蔬食免饥寒足矣。不知世间有享受事,亦不知馈遗交际欲何为。计俸入自给有余,要钱何用?”他在《劝民节俭歌》中写道:“俭为至宝一字箴,民安物阜无奇术,上为国家养元气,下为黎民储命脉”。其言行操守皆源于他“不昧天理良心”的道德底线和兼济天下的理想抱负。

康熙手书的“廉”字

      于成龙是廉吏,他清廉自持,甘守清贫,不以为苦,被康熙称许“实为天下廉吏第一。”

  于成龙是能臣,他宽严并济,激浊扬清,文而善武,屡著奇勋,被康熙称许“真国家之可重,人所不能也”。

  于成龙是好官,他勤政为民,体恤民情,减免赋税,奖励农耕,黎庶之苦,感同身受,开仓赈济,为民请命。把百姓的苦看作自己的苦,把庶民的乐当作自己的乐。

  山西吕梁电视台主任记者 刘志飞:

  康熙二十三年,68岁的于成龙病逝于南京督署中。僚吏们来到他的寝室,只见床头敝筒中,唯有绨袍一袭,靴带二条,堂后瓦瓮中也只有粗米数斗,无不失声痛哭。城中的老百姓得知于成龙去世后,纷纷“罢市”“哭巷”,焚香祭奠,隆重悼念。于成龙的灵柩启运回乡时,江宁城万人相送,哭声震天。其清贫廉政的崇高节操,确实感天动地,永垂青史。

  政声人去后,清名在人间。于成龙为官23年,天南地北,只身天涯,以其一生清廉节俭、勤政为民的端严操守,为吕梁于氏家族树立了光前裕后的典范。

  三、树规传家训

  翻开于成龙长孙于准编修的《于氏族规家训》,“勤耕读、尚节俭,循法礼、孝乡里,廉仕吏、存仁德”的家风要义便跃然纸上。涵盖“勤、俭、学、善、廉”等朴素道理的22条《族规》、41条《家训》,既是对于氏先祖良好品行的总结与传承,更是对后人行为规范的谆谆教诲和殷殷期盼。

  “勤耕读 尚节俭”

  《于氏家训》在第七条、第九条、第三十四条中多处劝导后人:“士子幸而上达,身虽贵显,居家切要勤俭,不可奢靡。待人务宜谦光,不可骄傲。”“种田不离田头,深耕易耨,是其本分。”“我志在富,则当勤俭以致之;我志在贵,则当读书以致之。”

  “循法礼 孝乡里”

  《于氏家训》第一条就提出了“孝为百行之原”的理念,教育后人要孝敬长辈、团结兄弟。同时要守规矩、懂法礼,“勿谓些小之善不足纪,勿谓些小之恶无足畏。”《于氏族规》第六条、第十四条写到:“族中有行善者,果其慈心济众,阴行方便,见义必为,当岁终奖励。”

  “廉仕吏 存仁德”

  《于氏族规家训》强调:“所见、所行、所言,当处处以仁存心。”“德足以服人,才足以驭众,言足以解纷”。要求于氏后人世代坚守“为人以仁存心,做官清正廉洁”的人生信条。

  充满朴素劝慰与真诚告诫的《于氏族规家训》,似春雨润物,几百年来指引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于氏族人,守本分、务正业,践行“清、慎、勤”的家风要义!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负责人 高春平:

  于成龙的孙子于准就很好地继承了祖父于成龙的清廉遗风,从山东临清知州,到贵州、江宁巡抚,他为官清廉,大举善政,康熙曾御书额联,赞其“恺泽三吴滋化雨,节旄再世继清风”。

  据《永宁州志》、《于氏宗谱》记载,从明朝景泰年至清乾隆中叶的三百二十余年里,于氏族人中,曾在国子监读书的就有数十人;下至知县,上至总督、巡抚,担任各种官职的有30多人,不论微品小官,还是封疆大吏,亦或士农工商,始终遵法纪、守规矩。

  于成龙嫡系第十一代孙 于银元:

  《于氏族规家训》对我们做人做事影响很大。我自己多次手抄《族规家训》,就是希望孩子们能够知根源、敬祖宗,传家风、树家声,把族规家训中励志齐家的思想用在学习上,用于生活中,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国家的人。

  物换星移,沧海桑田。

  近300年来,一代廉吏于成龙的故事,穿越时空、历久弥新,并以小说、戏剧、广播影视等各种现代传播手段和表现形式,被人们广为传颂;蕴含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于氏族规家训》,至今仍闪烁着时代的光芒,彰显着吕梁于氏族规家风在人文熏陶上的强大影响力和生命力。

  【结尾:盲人三弦书说唱】

  说了过去说如今,《于氏家规》传后人,

  为人处事讲良心,遵纪守法是根本,

  勤劳致富守本分,胡作非为行不通,

  做官要学于成龙,清正廉明为百姓。

于成龙故居

 ● 于氏族规家训摘编

  廉仕吏

  公曰:“我生来无他嗜好,布衣蔬食免饥寒足矣。不知世间有享受事,亦不知馈遗交际欲何为。计俸入自给有余,要钱何用?”

  ——摘自熊赐履《清端北溟于公墓志铭》

  【译文】

  于成龙说:“我生来就没有什么特别的喜好,能穿上布衣、吃上简单的饭菜免受饥饿、寒冷就可以了。不知世间有什么可以令人享受的事,也不知道同人交往相互馈赠是想怎么样。拿到的俸禄足够我平常开支了,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呢?”

  从来寡所用,斯廉所取,未有用之极繁多,而取之能廉洁者也。

  ——摘自《于清端公政书·兴利除弊条约》

  【译文】

  从来都是只有极少的消费,才会廉洁不贪污。没有奢侈浪费还能保持廉洁不贪污的。

  重孝礼

  孝为百行之原。要把父母时时刻刻放在心里,时时刻刻顶在头上。读书明理者以养志为先,愚夫俗子亦勉力养其口体,依依膝下,始终孺慕①。

  ——摘自《于氏家训》

  【注释】

  ①孺慕:指幼童爱慕父母之情。

  【译文】

  孝顺是各种品行的源头所在。一定要把父母时时刻刻放在心上,时时刻刻记在脑海里。读过书且通晓事理的人把完成父母未竟的志向作为大孝,普通的老百姓也要尽力解决父母的温饱问题,守在身旁侍奉父母及时尽孝,使他们常常感受到尊重和子女对他们的依恋之情。

  族中之人,皆吾祖宗一脉,臂如树之有杆,毕竟落叶归根。彼族中老幼。奈何其不睦乎?今人见族中富贵者,羡为荣耀;见族中之贫寒者,多生厌恶。此种心肠,岂可以对祖宗?我今立训:凡系族人,不分枝派远近,不论人物贵贱,俱照长幼执礼。倘敢高下异视,照不睦①条议罚。

  ——摘自《于氏家训》

  【注释】

  ①不睦:古代刑律中对族中长辈不敬的一种罪名。

  【译文】

  凡是家族中的人,都是我祖宗的一条血脉,就像树木的枝干,终究会落叶归根。那些家族中年长的和年幼的,为什么就不能和睦相处呢?现在的人看到家族中富有的或地位尊贵的人,就羡慕他们,将他们视为荣耀;看到家族中又穷又寒酸的人,大多数人就产生厌恶之情。怀着这种心肠的人,怎么有颜面去面对列祖列宗呢?我现在立下家训:凡是于氏族人,不分家族枝系的远近,不论身份贵贱,都遵照长幼的次序执守礼制。如果谁敢依据身份地位的高低来区别对待族人,就按照“不睦”的条款进行处罚。

  子弟有不孝、不弟、不和亲族、不敬长上者,带赴祠堂,量事之轻重责治,令其改过。如再不改过,送官究治。

  ——摘自《于氏族规》

  【译文】

  家族子弟中有不孝顺父母、不敬爱兄长、不和睦族人、不尊敬长辈的,要带到祠堂,根据犯错的轻重程度进行责罚,让他改过。如果后来还是没改,就要送到官府惩治。

于成龙读书楼


勤耕读

  族人不知读书之乐,侥幸博一青衫①,自以为万事皆足。不知发过先达,尽系读书之人。愿我家子弟破除积习。做童生②,下一番苦功,望进学③;即使数命不偶,难于遇合,道理明透,亦不被人目为不通。

  ——摘自《于氏家训》

  【注释】

  ①青衫:古代学生穿的青色长衫,借指书生。

  ②童生:明清的读书人,不管年龄大小,未考取秀才资格之前,都称为童生。

  ③进学:考取秀才。

  【译文】

  家族中有的人不知道读书的乐趣,侥幸赢得了读书人的称号,就自认为所有的事情都完备了。却不知道过去发达显贵的先贤前辈,都是用功读书的人。希望我们家族的子弟打破过去积累下的陋习。做童生,一定要下一番苦功夫,朝考取秀才的方向努力;即使命运不济,难于遇到做官的机会,只要通过读书能明白做人做事的道理,也就不会被人看作是不通晓事理的人了。

  我愿子弟小心敬畏,虽进学,与平人无异,埋头读书。设有非理之来,当以理遣。如果有干身家,始许理论。切勿呼朋引类,做出非为的事来,那时悔之晚亦。

  ——摘自《于氏家训》

  【译文】

  我希望我们家族中的子弟做事小心谨慎,常怀敬畏之心,即使取得了功名,也应和平常人没有区别,继续埋头读书。假设有无理的人前来,应当用道理将他们劝走。如果有人前来寻衅滋事,才可以和他们辩论。一定不能结交不三不四的朋友,做出不该做的事情来,否则到那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

  种田不离田头,深耕易耨,是其本分。勤得一分,多得一分之利。虽遇丰年,所获从多,亦不可浪费。少留储蓄,以备囱荒。

  ——摘自《于氏家训》

  【译文】

  种田不离开田头,深耕细作、清除杂草,是种田人的本分。多付出一分的辛勤,就会多收获一分的好处。即使遇到丰收的年景,收成很丰厚,也不可以浪费。稍微留一些储存下来,为灾荒年份做储备。

  倡节俭

  士子幸而上达,身虽贵显,居家切要勤俭,不可奢靡。待人务宜谦光,不可骄傲。

  ——摘自《于氏家训》

  【译文】

  读书人有幸被上面选中任用,身份虽然尊贵显耀,但居家一定要勤俭,不可以享乐奢糜。对待他人务必要谦虚坦荡,不可以骄傲。

  居家要俭,当念钱财非易。衣服饮食,惟期适口充身,不可浪费。

  ——摘自《于氏家训》

  【译文】

  操持家务要节俭,应当考虑到钱财来之不易。穿衣只期望能合身保暖,饮食只期望能适合口味就行,不可以浪费。

  严教管

  子弟将成人之时,性情易扰,不静交结淫朋浪友。如与不端之人往来,为父兄者急早禁绝,以防其渐。

  ——摘自《于氏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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