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河水利委员会全面完成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西北五省(区)61个县域的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年度复核及内蒙古、陕西两省(区)5个县域的“回头看”工作,主要包括前期准备、资料复核、现场检查和报告编写等。 黄河水利委员会高度重视此次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年度复核工作,成立了由黄河水利委员会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局、黑河流域管理局、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引黄灌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单位组成的三个复核工作组,错峰、分批奔赴五省(区)开展现场复核工作。 前期准备阶段,黄河水利委员会拟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向五省(区)发出复核工作通知,提出材料报送和要求,并召开培训暨动员部署会,对复核工作组全体成员进行技术培训,培训技术细节,讲解工作尺度,强调注意事项。此前,对61个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基础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 资料复核阶段,复核工作组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赋分表”的各项评价内容,逐一核查缺项内容,对评价内容支撑材料提出补充完善等具体要求。同时,与省级核查结果比对,对赋分结果不一致的,与相关部门或单位充分沟通,分析差异原因。 现场检查阶段,对资料复核阶段发现的达标建设成效显著或者存疑问题较多的12个县域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抽查了20处灌区、24家用水企业、24处公共机构、24个居民小区,填写现场复核表92份,并随机走访了243户居民,填写调查问卷243份。 根据“回头看”工作要求,选取内蒙古自治区的通辽市霍林郭勒市、赤峰市喀喇沁旗、包头市达茂联合旗,以及陕西省的咸阳市礼泉县、榆林市榆阳区等5个水利部已公布的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域,通过座谈、查阅资料和查看现场等方式,了解节水型社会建成后县域人民政府在组织推动、制度完善落实、工程建设、资金投入、节水成效及存在问题等方面情况。“回头看”共抽查了5处灌区、5家用水企业、5处公共机构、5个居民小区,填写现场复核表20份,并随机走访了25户居民,填写调查问卷25份。 复核工作组还分别与五省(区)水利厅及有关县域人民政府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复核工作组认为,节水型社会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各地应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和《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部门协调联动作用,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强化节水载体建设,积极拓展节水投融资渠道,巩固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转自水利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