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黄河水利委员会召开黄河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核查工作视频动员会,在各地自查基础上启动核查工作,扎实推进黄河流域河湖岸线保护,建立健全黄河岸线管护长效机制。黄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姚文广出席动员会。 自今年3月底水利部安排黄河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工作以来,黄河流域各省(区)已完成自查任务。从地方自查情况看,黄河龙羊峡以下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利用项目超5500余个,数量庞大,任务繁重。黄河水利委员会即将开展的核查范围包括龙羊峡以下黄河干流,湟水(含大通河)、洮河、大夏河、祖厉河、清水河(宁夏)、大黑河、黄甫川、窟野河、无定河、延河、汾河、渭河(含泾河)、伊洛河、沁河、金堤河及大汶河等重要支流;核查对象为河道管理范围内已建、在建岸线利用项目,包括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以及岸线利用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等。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核查工作重要意义。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专项整治作为建设幸福河的重要任务、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河湖强监管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二是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确保核查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黄河水利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牵头协调,委属单位提供技术支撑,分省(区)、分组开展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抓紧选派业务精、作风好、熟悉河湖管理业务的骨干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组;加强各部门、单位之间的沟通,分工协作,最终建立核查台账、违法违规项目清单和清理整治意见;实行周报告工作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核查任务;认真组织技术人员培训,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核查任务。三是充分依靠地方河长办,做好对接和配合,既尊重地方河长办意见,又要实事求是。四是严格纪律要求,注重廉洁和安全保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黄河水利委员会河湖管理监督检查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切实做好安全保障。 (转自水利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