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水电站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更换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口水电站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更换项目,招标人为黄河B体育水利枢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龙口水电站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更换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黄河龙口水利枢纽工程位于黄河北干流托龙段尾部、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交界地带,左岸是山西省忻州市的偏关县和河曲县,右岸是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的准格尔旗。坝址距上游已建的B体育水利枢纽25.6km,下游距已建的天桥水电站约70km。 龙口水电站是黄河北干流托龙段规划中的第二个梯级(上一级为装机容量1080MW的B体育水利枢纽),工程开发任务是参与系统发电调峰,对B体育水电站调峰流量进行反调节,确保黄河龙口——天桥区间不断流,兼有滞洪削峰等综合利用。 龙口水电站总装机42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3.02亿kW·h,发电设备年利用小时数3100h。本电站在系统中配合B体育水利枢纽运行,其中400MW装机用于晋蒙电网调峰,在系统中主要担负峰荷。20MW机组用于非调峰期间向河道泄放基流,参与系统基荷运行。 2.2气象条件 多年平均气温 7.9℃ 绝对最高气温 38.6 绝对最低气温 -32.8 2.3交通运输 龙口水利枢纽位于山西与内蒙古自治区交界处,与两省(区)都具备对外交通条件,并与电站厂房、生活区等交通道路相连接。左岸山西侧交通道路是由坝址——河曲县高速路口全长17Km,公路等级二级。右岸内蒙侧为坝址——薛家湾对外公路历程90Km,公路等级为二级。 2.4系统组成及使用环境 2.4.1龙口水电站厂内设有四个气体灭火系统气瓶室:GIS室CO2气瓶室(31瓶)、主厂房北区CO2气瓶室(A套钢瓶间)(50瓶)、主厂房南区CO2气瓶室(B套钢瓶间)(63瓶)、副厂房七氟丙烷气瓶室(14瓶)、CO2备用气瓶5个、七氟丙烷备用气瓶2个;共计149个CO2气瓶、16个七氟丙烷气瓶、9个氮气启动瓶。 2.4.1.1 CO2气体灭火系统 在GIS室地下电缆室和主厂房的高低压电缆廊道内设CO2气体灭火系统,GIS室内设一套,主厂房内设两套,系统采用全淹没灭火组合分配方式,设计灭火浓度:47%(体积浓度),灭火剂喷射时间不大于60s。防护区内应有保证人员在30s内疏散的通道和出口,并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CO2灭火系统的防护区配置有空气或氧气呼吸器。CO2灭火系统具有自动、手动和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① 防护区和消防控制室均无人时采用自动控制,当两种类型火灾探测器同时探测出火灾信号时,通过灭火控制器自动启动系统进行灭火; ② 当有人值班或防护区内有人员工作时,应采用手动操作。人员发现火灾后,按动防护区门外的启动按钮,通过灭火控制器自动启动系统进行灭火。这两种启动方式在喷射药剂前均有30秒延时,并发出声光警报; ③当报警控制系统失灵而发生火灾时,人员可到储瓶间内打开应急操作装置,启动系统进行灭火。 2.4.1.2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在龙口水电站副厂房首层电缆室、二层的中控室和继电保护室设一套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系统采用全淹没灭火组合分配方式,设计灭火浓度:8%,灭火剂喷射时间为8s。防护区内应有保证人员在30s内疏散的通道和出口,并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配置有空气或氧气呼吸器。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具有自动、手动和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① 防护区和消防控制室均无人时采用自动控制,当两种类型火灾探测器同时探测出火灾信号时,通过灭火控制器自动启动系统进行灭火; ② 当有人值班或防护区内有人员工作时,应采用手动操作。人员发现火灾后,按动防护区门外的启动按钮,通过灭火控制器自动启动系统进行灭火。这两种启动方式在喷射药剂前均有30秒延时,并发出声光警报; ③ 当报警控制系统失灵而发生火灾时,人员可到储瓶间内打开应急操作装置,启动系统进行灭火。 2.5招标范围 (1)CO2气体灭火系统:GIS室CO2气瓶室31瓶、主厂房南区CO2气瓶室63瓶、主厂房北区CO2气瓶室50瓶,以上三部分气瓶室成套气瓶(包含CO2气瓶、出口软管、称重装置、氮气启动瓶、铜管及配套单向阀、先导启动阀、选择阀和电磁启动阀等)设备的更换。 (2)副厂房地下一层七氟丙烷气瓶室14个成套气瓶(包含七氟丙烷气瓶、出口软管、测压装置、氮气启动瓶、铜管及配套单向阀、先导启动阀、选择阀和电磁启动阀等)设备的更换。 (3)CO2备用气瓶5个、七氟丙烷备用气瓶2个的设备供货。 以上供货设备均包括如下工作内容: (1)上述招标范围内全部设备的供货、保管仓储、运输(含电站厂内二次运输)、清扫、安装、调试、启动试运行、消缺处理及各种非标准件的加工、制造、安装直至竣工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还应包括配合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参加的设备出厂验收; (2)全部气瓶按要求进行灭火气体(灭火介质)或氮气启动气体的充装; (3)全部旧气瓶及附件的拆除、运输、回收处置(含瓶内气体处置)工作; (4)分别调试各个气灭系统,使各个系统能够满足原设计的启动方式。 2.6计划交付期:2020年09月20日前完成全部设备供货, 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现场安装调试及旧气瓶的回收处置。 2.7招标编号:WJZ-ZB-2020-1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所采购消防设备必须是经过国家消防机构审批可生产、销售、使用的产品。 3.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同类气体灭火系统供货、安装实施业绩。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他失信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前往太原市长风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1日,每日9:00-12:00;14:3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 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本一套): 4.3.1营业执照副本; 4.3.2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3.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 4.3.3本公告条款3要求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9月8日14:3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89号禹皇大厦21层2106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sxbid.com.cn)、黄河B体育水利枢纽有限公司网站(www.lbgpnd.com)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河B体育水利枢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长风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联系人:杨先生 赵先生 联系电话:0351-4605078,15536543030 黄河B体育水利枢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