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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
发布时间:2015-08-25 17:56:29   点击: 8126次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多个地区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习近平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3天内两次作出重要指示,并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这也是十八大以后,中央对党政干部提出的新要求。


一、安全责任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习近平指出:“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承担好的重要责任。”他同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这也是习近平同志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再次明确提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他还在2013年7月18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上强调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该担责任的时候不负责任,就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

  安全责任党政同责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充分体现新一届领导集体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从实际问题出发的工作作风,充分体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严管干部的担当和决心。曾经某些时候、某些方面,出现过党政不同责、党政分管分抓分责现象,不仅事情管不好、做不好,而且造成一些不合理、不公平甚至不合法现象。特别在安全问题上,有时责任主要由相应的行政干部承担,而相应的党务干部责任则相对较轻。十八大以后,实行党政同管、同抓、同责,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效果,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方面,安全率明显提高、事故率逐步下降。


二、警钟长鸣防范未然

  安全问题,必须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要时时防范“万一”,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万一”,把安全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党政干部提出明确要求,他说:“当领导干部就是要有担当意识,我为什么经常讲底线思维?就是要有充分准备,要有戒惧之心,要有忧患意识,有的事万一发生了会怎么样,然后对万一要有所防范。当干部不要当的那么潇洒,要经常临事而惧,这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要经常有睡不着、半夜惊醒的情况。”习近平还强调指出:“要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各生产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要建立常态化、科学化的安全检查体制机制。习近平指出:“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还要摸索检查工作的规律,多长时间搞一次全国性的、全方位的大检查,什么时候在不同行业搞一次这样的大检查,不要等出了一大堆事再搞,要防范于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他还强调:“我们就是要安全‘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行排查,整治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现在看到的情况,一个是隐患很多、视若无睹,最后酿成恶果;一个是隐患查不出来,没有人去整改,或者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最后还是要出事”。

  要建立严格严肃的安全事故追究体制机制,对安全事故“零容忍”。习近平强调:“要严格事故调查,严肃责任追究。要审时度势、宽严有度,解决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疼处、痛处,让他们真正痛定思痛、痛改前非,有效防止悲剧重演。”


三、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新常态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不仅要体现在安全问题上,而且体现在人民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上。习近平在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指出:“重点督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情况。要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地方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各级党政干部都必须牢固树立齐心协力、同抓共管,共同担当意识,共同建立体制机制,确保各项事业的顺利推进。党政同责,就是党政部门及干部共同担当、共同负责。一岗”就是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相关人员不仅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具体工作负责,还要对所在岗位或部门相应的“其他事项”责任。 “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本人分管的具体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和责任心抓好所处或分管部门的党务或行政工作。做到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党政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使两方面工作齐头并进。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体现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政干部平时的工作职责上。各级党政部门要根据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针对不同情况、不同事项,建立不同内容的“共管”、“双责”和“同责”责任制,保证日常工作共管化、双责化、同责化。还要体现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政干部的日常考核制度上,要任用那些有“同责”“双责”意识并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同责”“双责”制度的干部,反之,就应及时请下。

  安全管理需要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民族复兴大业的各个方面、各个时期都需要实行这样的体制机制,各级党政干部必须迅速适应新要求,达到新标准,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本文转自中国新闻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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