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快速发展阶段都出现过雾霾遮日的现象。中国经历的这一阶段与经济体制转轨阶段高度重合。不合理的体制是经济粗放发展、能源粗放利用的重要原因。为了消除大气雾霾,必须先解决“体制雾霾”。 二是电力体制。东部地区电价高于中西部地区,同样的光伏发电补贴,在东部地区补贴的电量要高于西部地区。因此应当在东部大量推广小规模分布式的太阳能电站,替代燃煤发电,如屋顶光伏发电。但是,电网企业是购电和售电的主体。分布式电站的电力自发自用、多余上网,这将减少电网企业的收入,电网没有消纳这部分电力的积极性。 一是指标控制。“十一五”规划中首次制定了3个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十二五”规划增加到7个。这些年,节能环保部门把大量精力放在这几个指标的分解下达、检查落实上。这里涉及到如何对待政府制定的指标问题。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国家就对计划体制进行了大幅度改革。计划指标从原来的约束性指标,总体上转变为预测性、指导性指标;新设的几个节能环保指标则坚持了约束性,完不成就要对地方问责。计划经济时期制定和下达指标要经过几上几下、综合平衡;分解下达节能环保约束性指标则主要靠公式,地方与中央讨价还价的余地比较小。每个五年规划中,节能环保约束性指标刚下达时完成起来很难,但经过努力都能完成。这种相关主管部门自己定指标、自己下达、自己统计、自己考核,缺少第三方参与的指标控制方式,是否客观、公正、有效,还有待进一步验证。 三是价格补贴。为了将企业经济活动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世界各国采取的措施都是“谁污染、谁治理”,或者“污染者付费制度”。而我国使用价格补贴作为治理排放的经济手段,凡脱硫、脱硝的发电企业,国家上调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补贴其增加的成本,也就说“企业污染,消费者付费”。很多发电企业不按规定运行脱硫、脱硝设施,电价补贴就会变成利润留在企业。消费者出了钱,实际减排效果却未达预期。 |